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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值勤规定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07-18    浏览次数:

1、着规定的保安制服、戴大沿帽或作训帽、棉帽(10月1日—次年5月1日要带帽子),不准穿便服。

2、按规定的重点时间段上岗台站立值勤。

早7:00—9:00 午11:30—12:30 2:00—3:00 晚5:00—6:00

期间上下班(早8:00,午12:00、14:30,晚17:30)前后15分钟为车辆人员出入高峰期,必须由2人值勤,不准离岗吃饭,吃饭时间按处里规定时间为30分钟。

3、认真登记外来车辆、外来人员,对进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要查验有关证件,问清来由,确需进校的要进行认真登记,离校时要注明时间,对财产外出的车辆要检查财产出门手续,登记后方可放行。

4、进校的工程车辆全部走北边路进出。

5、保持大门前后整洁干净,维护大门周边社会秩序,不准摆摊设点搞经营活动,保护大门周边学院财产花木等。

6、大门值班岗位不准存放其他任何物品及车辆,不准聚集非值班人员说话闲聊。

7、夜班晚11点到次日早6点前所有出入车辆人员必须全部登记。

8、学生周一至周六中午12时前凭请假条出校门,晚22:00以后不准学生出校。

9、科长、班长要带头在大门口值班,并及时检查大门值班情况,纠正违规行为,每月对大门值班实行监控抽查制度不少于6天。

10、星期日、学院通知的假日可不执行站立执勤的规定。

11、违反以上规定及在大门值班期间有违反保卫处其他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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