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正文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校门管理制度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

为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院大门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其余临时门均实行定时开门关门制度。校内施工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留用临时门的需提前与保卫处取得联系。

二、学院大门实行重点时段站立执勤制度,执勤人员必须着装统一,坚守岗位,文明执勤,尽职尽责。

三、凡我院师生员工、家属和在学院临时居住的外单位人员,均凭我院签发的工作证、学生证(或院徽)以及保卫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故未带证件者,应主动向门卫值班员说明情况、经允许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凡来访客人均应凭有效证件或向门卫说明情况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离开校园时,应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五、凡记者来院采访、应持记者证或介绍信,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外来车辆确需进校的经门卫登记办理手续后方可进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均应减速慢行,并在划定的区域为序存放,不准鸣笛,不准快速行驶,不准乱停乱放。出租车不准进入校园。

七、禁止衣着不整等影响学院形象的人进入校园和在校门口逗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门口及校门周边摆设摊点,张贴告示、传单、广告等,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

八、维护校门及校门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准在校门周边堆放工程垃圾。

九、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规范执勤,热情服务,对不服从门卫管理制度无理取闹者,应报告值班领导妥善处理。

作者:   编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