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4时许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
一住宅楼发生火灾
着火面积约10平方米
造成5人死亡
经现场调查
起火部位为一楼楼梯间
初步认定
起火原因为
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故障起火引发火灾
消防安全提示
1、发现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楼梯间、走道、首层门厅、楼梯间首层出口附近充电以及飞线充电情形,请拨打96119或12345进行举报;消除致灾因素,确保自身安全。
2、物业服务单位及社区要积极作为,消除违规充电现象,加强智能充电桩安装。
3、电动自行车车主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自身思想站位,不能图一时之便、一己之私,置居民楼居民于危险之中。电动自行车、电瓶,夜晚不能是房间内充电。
4、所有人要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救避险能力,如遇火灾,勿盲目向下逃生。
5、防盗窗要留安全门。
6、家中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配置防烟面罩等消防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