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游泳场、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都属公共场所,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伤亡惨重。因此,市民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
1、不在公共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不带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
3、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器材,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
4、学会识别安全标志,熟悉安全通道;
5、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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