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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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处长职责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

1、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全处人员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为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创在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2、主持制定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组织纪律,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保卫部门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主持制定保卫处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深入实际,检查督促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发现典型模范,及时总结表彰,交流推广。

4、在政法、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积极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消防法规,排查消防隐患,做好消防工作。

6、组织安排学院各项重大集会活动和重要外宾、上级领导来校视察、调研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关心全处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努力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保卫人员的生活待遇。

8、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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