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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副处长职责
来源: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

一、协助处长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主持日常警务工作的安排调配,合理有效使用警力,经常巡查、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协助处长组织领导治安科、消防科,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学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走“预防为主、措施为先”的安保之路。

三、发证重大案件和事故时,亲临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组织安排勘察、调查,及时侦破有关案件。

四、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创造条件,为师生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合理调配和使用处内的交通工具,检查警具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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