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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决定: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床头灯、可照明充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其他电器,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灯、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汽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学生宿舍内使用微型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两台,公寓4人一间宿舍可为4台(以微机注册检签为主)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型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禁止异性随意进出学生公寓,严禁宿舍内留异性。

5、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6、未经许可不准留宿他人。

7、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8、严禁从宿舍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9、严禁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没收所使用的违章电器、火源,同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者或屡次违犯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处罚者,按有关规定给相关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凡违纪者取消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资格。

2、安装微机的学生宿舍如使用违章电器,除按规定处罚外,该宿舍还将被取消微机使用资格,且学校将不再为本宿舍提供使用微机用电方面的条件。

3、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物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和接受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外,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4、对于晚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群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分。

5、对于违犯《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有关规定,通过微机观看、传播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者,学校将取消该宿舍使用微机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随意挂布帘、墙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炉、煤炉、木炭炉、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与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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